更新時間:2017/10/8
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高云 李江瑞 王喬琪 文/圖
今天(9月25日)上午,《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針對該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關少鋒做了報告說明。
有望此次“過審”的該修訂草案做了那些“大修”?他一 一解讀。
新小區籌備業主大會,籌備經費建設單位買單
關少鋒介紹,規模大的小區,多則上萬人,籌備召開業主大會困難。也有業主代表提出,為了保障業主大會盡快成立,對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所需經費,對單位小區業主大會如何發起等,應作出更明確的規定。
為此,草案三審稿規定:業主戶數超過三百戶的,可以成立業主代表大會,由業主代表大會履行與業主大會相同的職責。
新建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籌備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單位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籌備經費,由所在單位承擔;老舊小區、公租房小區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籌備經費,由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其中,單位小區的首次業主大會籌備工作,由其所在單位發起,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
有些小區業委會形同虛設,為調動業委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保證業委會成員正常履職,草案三審稿明確了對業委會成員進行補貼的規定。
草案三審稿規定,對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業主委員會成員補貼來源和支付標準,由業主大會決定。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
小區內廣告、公共車位收支,物業要公示
關少鋒說,有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業主代表提出,廣告經營、停車費收取是小區的大宗收入,利用的是公共資源,與公眾利益能否得到切實維護密切相關。
而現實中,這些收入大多由物業服務企業掌管,一些小區仍是暗箱操作。他們建議對此要實行財務公開,讓業主享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決定權和監督權。
為此,草案三審稿新增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情況,公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所得收益和支出情況,公示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車位、共用車庫經營所得收益和支出情況等。
并規定,業主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答復。
物業公共服務中的水、電、氣,按居民價格執行
關少鋒介紹,有的省人大代表提出,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在維護、保潔、綠化等過程中的用水、用電、用氣,無論是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還是由業主自行管理,都是為了滿足全體業主的正常生活需要,本身都是非經營性的,應當明確此類用水、用電、用氣按照居民使用價格標準收費。
對此,草案三審稿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享受國家和省有關現代服務業規定的優惠政策。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保潔、綠化等物業公共服務過程中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當地居民使用價格標準執行,但洗車、餐飲等經營性用水、用電、用氣除外。
要漲物業費,得業主大會同意
關少鋒說,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在物業收費中,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1.一些小區物業收費多年不變,造成物業服務企業入不敷出,經營困難。
2.個別小區違反程序亂漲價現象突出,業主意見大。
3.少數小區個別業主惡意拖欠物業費現象時有發生,侵害了誠信交費業主的利益,直接影響了整個小區的物業服務質量。
為此,草案三審稿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質價相符、公平公正、合理誠信的原則。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服務合同之外的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物業服務收費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并經業主大會同意。在法律責任中規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上門催交、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