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網6月12日訊(通訊員 危心睿 楊曉蓉)“感謝貴局,這面錦旗請一定收下”。6月7日,湖南大漢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永順分公司的法人代表為永順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送來錦旗。此次執行局獲錦旗源于今年3月份的一起執行案件。
2015年12月,永順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湖南大漢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張某某、符某合同糾紛一案予以判決。據悉原告于2013年3月18日與永順縣某小區項目開發單位大漢城鎮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于同年正式對該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本案被告張某某、符某系該小區的住戶,但因拖欠物業公司物業費被原告訴至法院。經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被告張某某、符某向原告湖南大漢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物業管理費人民幣4萬余元。
該院一審的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但張某某、符某沒有履行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湖南大漢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申請該院對張某某、符某的財產強制執行,本案受理后,該院執行局及時處理,促使雙方于2016年4月26日達成了和解,被執行人張某某、符某主動支付了4萬余元的物業管理費,案件順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