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6/5/20
粵建辦〔2016〕102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房管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行業組織: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批復>的通知》(粵府函〔2012〕33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的通知》(粵府函〔2013〕35號)要求,做好暫時停止實施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和暫定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和丙級資質、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乙級和暫定級資格、工程監理企業專業乙級和丙級資質等行政許可的后續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廳在全省范圍內暫時停止實施上述企業資質行政許可,是貫徹落實省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省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決策部署是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同意的。在先行先試、我廳暫時停止上述企業資質行政許可期間,我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以上述企業資質作為市場準入的必要條件,限制企業的從業行為。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清理本部門及所轄單位存在與省政府先行先試決策部署相抵觸的規定,按程序進行廢止或修改,對違反規定增設企業市場準入條件的行為予以糾正。
二、我廳已按照粵府函〔2012〕335號和粵府函〔2013〕35號文件要求及相應程序,將暫時停止實施部分企業資質行政許可后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轉移給行業組織承接。具體如下:
(一)暫時停止實施工程監理企業乙級及以下資質行政許可后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廣東省建設監理協會承接。
(二)暫時停止實施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及以下資質行政許可后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廣東省工程造價協會承接。
(三)暫時停止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乙級及以下資格行政許可后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廣東省建筑業協會承接。
(四)暫時停止實施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及以下資質行政許可后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廣東省城市規劃協會承接。
(五)暫時停止實施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行政許可后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廣東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承接。
上述承接主體將于近期公布行業自律管理實施方案,采取有別于政府部門行政許可的企業資信等級方式作為市場準入的參考依據,公布企業資信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為行業、企業提供服務,以此加強行業行為規范,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上述轉移工作是我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一種探索。我廳將加強監管,定期評估轉移工作的實施效果,并向省政府報告。
三、新成立上述行業企業的、企業上述原有資質已過有效期的、原有資質證書相關內容需變更的(含簡單變更、改制核定、注銷、遺失補辦等原行政許可相關事項),均可按上述承接行業組織公布的行業自律管理實施方案進行申報,通過信息公開、行業組織認定等方式取得相應企業資信等級;原有資質仍在有效期內的,可暫不申報企業資信等級。仍在有效期內的原有企業資質、新的企業資信等級均作為市場準入的參考條件。
四、企業出省經營需出具相關證明的,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及時給企業出具證明。外省確需我省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企業可在我廳門戶網站相關欄目直接自行下載打印。
五、符合條件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報一級(甲級)資質的企業,按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的條件和程序辦理,企業原有資質或企業資信等級均可作為申報的參考依據。
六、對于與省政府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先行先試決策部署相抵觸,擅自增設市場準入門檻的行為或執行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和個人可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反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情況反映電話:020-83133632;房地產市場監管情況反映電話:020-83133526;規劃編制市場監管情況反映電話:020-83133643。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