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能耗費指物業范圍內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所發生的水、電、氣等能源的消耗所產生的費用。
一、小區公共能耗費的構成
1、各單元公共用電(包括公共樓梯照明、應急指示燈、電梯動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燈、草坪燈、景觀燈、景觀水池水泵)
3、弱電系統(包括消防、安防系統、智能化系統、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壓水泵用電
5、公共用水(消防系統用水、公共衛生間、景觀水池、綠化養護用水)
二、小區公共能耗費分攤方式
1、各單元公共用電
各單元樓均安裝公共用電計量電表,分攤方式按戶均攤。
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該單元計量電費/該單元已入住戶數+(該單元空置戶數×70%)
2、公共照明
小區設公共照明總表,由小區全體業主按戶均攤。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小區公共景觀照明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3、弱電系統
消防監控中心設弱電系統總表,由小區全體業主按戶均攤。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消控中心計量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動力系統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4、二次供水增壓水泵用電
小區小區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區和高區,中區和高區分別安裝計量電表,電費按實際用水量進行分攤;1-6層市政直供水不參與分攤。
每月計算公式:
中、高區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該區計量電費/該區已入住總用水量+(該區空置戶總用水量×70%)】×每戶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區公共用水有三塊水表計量,小區公共用水根據三塊水表計量總金額按戶由全體業戶按戶均攤。
正常每戶分攤金額=小區公共用水水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