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主要內容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另外要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
這個意見的出臺像一系重磅炸彈一樣,引出眾多網民的討論,甚至有人還提出該學學物業法了,如果我真的懂物業法的話,我告訴你,你小區的物業公司該被業主委員會辭退了,因為新規定出臺之后,物業公司就是該失業的,接下來我來一一分析。
眾所周知,城市街道和公共綠地是誰來維護的?是城市的市政管理機構,他們用納稅人的錢來維護著街道和公共綠地的的衛生、環保包括商店的噪聲管理、綠化、小商小販等。所謂的“城管”,是一個非常流行的詞吧,如果現行小區綠地公共化、實行街區制后,小區不再是小區業主共有,事實小區的概念都不存在了,你出了樓就是城市的街道和城市的商店了,城市的街道和綠地全部都由城管來接管的,所以居民擔心的一切問題,什么綠化、衛生啊,都是多余的,都是由城市管理來負責。這是也是法律來規定的。原因如下:
老小區成為公共綠地和城市街道后,城市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包括外省人也可以無償使用,那么誰使用誰管理誰服務的原則,則必然由城市來統一管理的,而物來公司是老小區業主共同花錢雇來的,你們是花了錢的,誰見花錢請物業來管理維護公共城市街道和公園綠化的?除非業主腦子進水,所以老小區公共化后,樓房之外的綠地街道已轉嫁給城市管理來進行維護了。不再需要由業主雇物業來維護了。而事實上我的水、電、煤氣的管理已經由專門公司管理到水表、電表、煤氣表到戶了。那么,你們還有和物來公司來干什么?什么?公共維修?已經告訴你了,樓房之外的下水道、水管、煤所管、熱力、電力供應都是專業公司或市政管理來維護的,而住宅內的部分損壞,物業本來也是不管的,管也是另外付費了。物業公司不再有用了,所以業主們要做的就是快考慮清除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了也將面臨失業,盡快考慮轉型問題了。
至于治安問題則是街道派出所行使的,有老小區的人說沒小區不安全,那么你們腦子也算是進水了,你們一生中沒離開過小區嗎?出了小區安全誰負責?你的車沒在大街上停過嗎?車丟了誰負責,車劃了誰負責?你花500萬買了北京的房子,其中花490萬買了小區的地,就是為了幾千元的安全?你們老小區有物業的,有沒有小偷光顧過?有沒有出現過案件?回答是都有過,那么大街上出現過嗎?也出現過,小區內出現的不比大街上少。還有甚者房子出了問題或小區出了問題,和你們對著干的可能就是物業,被物業打的業主不在小數,要物業有用嗎?沒有,除了收你的錢外沒什么用。甚至出現矛盾后揍完你還問你下次敢不敢了。
到于今后的新建房屋將不再有小區的概念了,“街區制”的意思就是出門就是城市的街道和綠地了。那么你也不再可能花錢請物業了。